12月4日,郑场镇大有居委会宪法宣传进社区暨老年人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现场,镇平安办、宣传办邀请驻村律师、派出所专干宣讲宪法、防诈骗知识。
“企业拖欠我的工资3个月,我能依法要回来吗?”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我的年纪大了,身患疾病,子女都不管我,我能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吗?”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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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互动式提问,一问一答,干货十足。驻村律师一对一答疑解惑,群众频频点头,受益良多。镇派出所民警还针对老年人常见的诈骗类型进行普及讲解,志愿者现场帮助大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筑牢财产安全“防火墙”。(记者罗婉婷通讯员杜彭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