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湖北视窗>城事资讯

仙桃:我市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制管理

2024-12-05 12:02:04 中国仙桃网 3921℃

原标题:我市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制管理

周期内累计达12分停业整顿

面对日渐堪忧的大气环境,我市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制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仙桃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作了规定。

《办法》规定,一个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即12个月,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严重程度分别记3分、6分、12分。当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到12分时予以停业整顿处理,记分不设上限。《办法》还对记分标准、记分方式及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

近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其中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污染天气“贡献”占比较大。在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从源头上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关于建立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仙桃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办法》为抓手,持续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积极探索多种管理方式,进一步倒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携手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记者晓旦通讯员张云)

本文内容转载自:中国仙桃网,原标题《仙桃:我市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制管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原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新闻推荐

特别关注

热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