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瑾)食药安全总是牵动着群众的心,随之而动的还有检察机关。27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典型案例,用实际行动展示守护决心。
在生产、销售假药系列案中,犯罪嫌疑人团伙作案,从他地采购不明粉末等物品,在河南某私房内进行包装,生产出外包装标注甲类OTC的大量“药品”,并将其通过当地某物流点,经另一犯罪嫌疑人经营的速递公司销售至全国各地,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后再定期分赃。最终14人被审查起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3年不等,对6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宽严相济的处罚对于这个案件来说并非结束,而是另一种开始。在办理该案中,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源头治理,推进医药行业乱象标本兼治,因案中涉案药品多针对老年群体患者,为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向行政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针对辖区73家药店、2家药品批发及生产企业和11家医疗机构购销行为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监督辖区经营者建章立制和守法经营,从源头上斩断销售假药利益链条。
在公益诉讼守护非遗技艺“太子豆腐”案中,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部分太子豆腐散装售卖,未标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等内容的线索后,对太子镇的太子豆腐生产主体进行调查,发现确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许可证件缺失的情况,遂联合行政主管单位以及属地政府、太子豆腐产业协会、生产经营主体等多方开展磋商座谈,并下达检察建议书,构建联合整改合力。
经过“一企一策”指导帮扶后,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生产主体经过整改和规范后办理了相应证件,另一部分卫生条件不达标又不愿整改的生产主体则被作为线索进行移交转办。而针对销售标签不规范的问题,行业协会牵头设计统一标签,完善标签信息。
“两个案子都很典型,既有雷霆之击,也有帮扶之情,特别是太子豆腐案,为群众规避风险的同时也给了新的安全之选,这远比‘一杆子打死’更有意义,也更用心用情。”市人大代表张范芳看到典型案例后真诚地说。
近年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9件,还开展了包括外卖商家“预制菜”安全隐患专项监督在内的食药领域小专项,高质效办好食品药品领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