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葛建伟通讯员李文忠王整)11月19日,在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学校,台上,授课法官、检察官细致讲解、深入浅出;台下,学生们全神贯注,侧耳聆听。这是在湖北省第一个湿地保护宣传周之际,咸安区林业局“牵手”咸安区人民法院、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咸安公安分局、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走进该校,开展的“以案说法走进校园犯罪人员公开道歉”为主题的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
当天上午,在活动现场,授课法官、检察官以2023年2月7日陈某某、夏某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一案为典型案例,向该校300余名师生讲解了该案的审理过程、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案件对社会的警示意义。
陈某某、夏某某于2023年2月6日在斧头湖非法猎捕国家“三有”重点保护动物白骨顶鸡78只。2024年9月27日,咸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二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共同赔偿生态资源经济损失46800元,责令违法犯罪人员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还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读本、《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保护湿地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宣传了爱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该校学生们听后,深受教育,一致表示,要争做文明、热心、守法、爱心的好市民,不猎捕、不食用、不买卖野生动物,让咸安的天更蓝,水更绿,鸟更多,让野生动物与人类共享一片天,共处一个家园,和谐共生。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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