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日报讯(记者李娇通讯员万青)11月11日,从黄冈市司法局获悉,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和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我市3个单位、2名个人荣获表扬。
我市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的是: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英山县红十字会,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荣获表现突出个人的是:湖北省红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华,蕲春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梁零。
近年来,我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普治并举、服务中心,持续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蔚然成风。
聚焦“关键群体”,推进全民普法。今年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市法院组织三批次60家市、区直单位共657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学法用法表率。在全市开展法治副校长优秀课件征集和示范课程录制工作。全市1419名政法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幼儿园达98%。全市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共计14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80余万人次。
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市法院持续擦亮“启明法学堂”普法品牌、团风法院持续推出“团法普法说”系列微视频;在市级媒体开设“法治时空”栏目和“法治黄冈”专版,常态化宣介我市法治工作成效。
实施“1+N”行动,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开展“1名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面畅通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联系和面对面培训渠道;全市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500余场次,现有“法律明白人”共13857人。全市“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英山“养犬伤人惹纠纷‘法律明白人’解难题”工作案例被省司法厅和司法部选用。全市5个基层法治文化阵地获全省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
着眼“多元布局”,实现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美好生活与法同行”公益社区行系列活动,先后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和乡镇组织四场主题普法宣传,积极宣传宪法法律和《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列》等省市地方性法规。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3·8”“3·15”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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