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王奇峰通讯员叶伟)“警察同志,我家飞进了一只受伤的鸟,好像是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11月11日,赤壁市公安局蒲圻派出所接群众报警。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小家伙”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它没有明显外伤,但精神有些萎靡,无力飞行。民警找来纸箱将其暂时安置并带回派出所,同时联系动物保护中心。经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认定,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俗称猫头鹰)。在沟通后,民警将猫头鹰交给工作人员照料,以确保其得到专业的医疗救护,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如遇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勿随意捕捉、驱赶或私自豢养,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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