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11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违法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扎实推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紧紧围绕民生关切和社会焦点,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包括通城县元祥农产品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未进行检验检疫的猪肉案、嘉鱼县新蛋活禽店经营不符合法规的鲜三黄鸡案、赤壁市万味源冷冻商贸行购进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冷冻预包装食品和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案、赤壁官塘驿镇陈记粮油商行储存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湖北当代研学旅行营地有限公司从事餐饮服务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今年7月5日,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电话举报,鄂南农贸大市场发现有商户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准备销售的猪肉64.98公斤未进行检验检疫,不能提供合格证明文件。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作出没收扣押案涉猪肉、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9月25日,崇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湖北当代研学旅行营地有限公司从事餐饮服务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食品,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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