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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搭起桥梁   护“未”成长 嘉鱼法院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

2024-11-12 12:00:42 咸宁网 7769次

咸宁网讯(记者叶子通讯员杨涵杨洋)近日,嘉鱼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搭起了母亲与女儿沟通的桥梁,切实维护了母女感情以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6年,小梦的父亲与母亲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婚生女儿小梦由父亲李某抚养,母亲王某无需支付抚养费。但随着小梦成长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大环境带来的压力,小梦的生活费、医疗费、学费等费用逐渐增多,而李某的工作不太稳定,父女俩的生活日渐拮据。

今年8月,小梦以母亲王某多年未支付抚养费为由向嘉鱼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母亲王某支付从2016年至其年满18周岁的抚养费。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原告小梦的父母离婚后她便跟随父亲在湖南生活,母亲则在嘉鱼县生活,双方长期未见面。因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本着化解矛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沟通中,原告小梦向法官表达了自己内心的想法——起诉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求母亲支付多年来的抚养费,而是因为长期未得到母亲的关爱,想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诉说内心的真实想法。

同时,被告王某表示自己对小梦也是十分想念,但是因为自己没有工作,家里还有老人需要赡养,距离的遥远以及有限的能力,都是她们母女间的阻碍。一直未尽到母亲责任的王某对此十分愧疚,也愿意尽力补偿。

在了解双方情况后,法官先从小梦心理健康方面进行了疏导,告知其母亲王某心里一直都记挂着她,再从母亲的难点出发,希望小梦能理解王某的无奈,最后表示会向王某释明对于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对于被告王某,法官则从未成年人角度向其阐明厉害,要求王某今后一定要多关心小梦的学习、生活和感情状况。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尽可能看望和陪伴小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母女也相拥而泣。

近年来,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嘉鱼法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的角度出发,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情、理、法等因素综合考量,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依法妥善处理案件,尽全力让孩子在法治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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