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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黄石建立新业态劳动争议多元调处机制

2024-10-30 12:01:55 黄石日报 13072次

29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我市新就业形态(以下简称“新业态”)劳动人事争议,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我市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多元调处机制,专门负责处理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

据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设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具体负责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劳动仲裁服务,对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推动在平台电商、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劳动者集中的区域、行业、企业培育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筑牢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

同时,培育行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新业态行业、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多层次调解工作网络,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调解员任职条件等。针对小微型企业劳动用工机制不完善、内部化解能力弱等特点,小微型企业可以参加以行业调解组织为支撑,以调解员为落点的小微型新业态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

调解范围主要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客运(货运)汽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快递员等新业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平台企业的合作企业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

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申请调解。

如有疑问可拨打0714-6269158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记者 丁欢) 

编辑:郭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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