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许凡法官!帮助我们调解纠纷,维护了公司的信誉……”近日,某水产养殖公司负责人刘某在微信上向承办法官表达谢意。
原来,涉及该公司的三起鳝鱼苗买卖合同纠纷,在仙桃法院得到有效化解。
来自河南、湖南、江西的三位养殖户曾与仙桃某水产养殖公司,签订鳝鱼苗买卖合同,购买了总价87350元的鳝鱼苗。此后,在养殖过程中,因鱼苗养殖问题与该公司发生争议,三位养殖户遂诉至仙桃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许凡迅速启动涉企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并立即联系原、被告,深入了解三原告的养殖过程、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多次与该水产养殖公司面对面沟通,了解其种苗培育、技术服务流程以及可能导致鱼苗出现问题的外部影响因素。
考虑到本案涉及仙桃特色黄鳝产业,三起案件的处理不仅关乎养殖户的权益,更关乎黄鳝产业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因此,许凡秉持“以和为贵、共担风险”的调解理念,引导双方从长期合作的角度出发,理性看待当前纠纷。
“养殖是有风险,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总归是你们公司提供的鱼苗。”
“你们今后养殖鱼苗,可能还会和这家公司产生合作,何必因为一次纠纷影响了双方的关系,和气才能生财嘛......”
最终,在许凡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位原告向仙桃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本案至此案结事了。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调解机制,审慎办理涉农涉企案件,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讯员郑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