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劳务“黑中介”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时间持续至10月31日。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以下重点: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重点打击未经许可通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高薪招聘为幌子实施诈骗,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向求职(兼职)人员收取押金;以“返费”等不正当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有组织地诱导员工集体跳槽等恶意竞争行为;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社会保险待遇,未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未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违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以及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不合格,责令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方式,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违法线索,妥善处置各类案件。查处的劳务“黑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将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由税务部门开展立案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严厉查处。
如有相关投诉,可向黄石市人社局举报。投诉举报方式: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0714-6517019;劳动监察科0714-6286779;大冶市人社局0714-8729925;阳新县人社局0714-7354421。
市人社部门特别提醒: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在求职过程中,要选择取得人社部门颁发许可或备案的正规中介机构,认清“虚报薪资待遇、工作名不副实、骗取中介费用、设置合同陷阱”等劳务“黑中介”机构惯用伎俩。外地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机构在黄设立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备案才可开展业务,否则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记者 丁欢)
编辑:熊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