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必须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实际成效涵养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压“实”严管所辖之责。对干部开展纪律教育,是党组织对干部的最大负责、最大保护。各级党组织理应严格落实纪律教育的应尽之责、必尽之责。一是要落实好党委“主角”之责。深刻认识“抓纪律教育不是纪委一家之责”,党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承担者,在纪律教育上应主责主抓。要坚持纪律教育“七个纳入”:纳入党委议事议程、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纳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二是要落实好纪委“主导”之责。纪委要协助党委、督促部门,及时提出纪律教育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具体建议、务实方案等,形成党委(党组)主抓,纪委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格局。三是要落实好班子“主动”之责。班子成员既要带头学习,又要对分管领域抓纪律教育情况“一岗双责”,主动督促、主动引领,通过“抓班子”“班子抓”的方式,推动在纪律教育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抓“实”入脑入心之责。一个地方与单位抓和不抓纪律教育,抓得实和不实,政治生态大不一样。对干部开展纪律教育,要坚持分类分策、靶向发力,推动纪律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切实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和穿透力。一是因势因需开展常态化教育。要适应工作所需,把纪律教育挺在前面,凡工作部署首先纪律教育,使权力在正确“轨道”运行;要适应干部所需,针对乡镇干部文化水平不高、“上热下冷”等问题,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参观监狱、通报典型案例等操作性强、实效性高的教育方式,让干部知止、知耻。二是因时因事开展精准化教育。要紧盯节点教育,盯住人情往来“密集期”、干部新任调整“波动期”等“关键期”,以个别谈话、集中廉政谈话等方式,让干部警醒、知止;紧盯问题教育,针对市镇两级查处案件,采取转发制发通报、召开专题会、开展警示约谈等形式,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现场敲警钟。三是因人因岗开展差异化教育。紧盯村(居)党支部书记、经管会计等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人群,紧盯资源资产存量较大、“双代管”和专项资金较多、信访矛盾突出的村(居),重点关注、关注重点,采取讲条例法规、摆新闻案例、说害说责等方式,引导其知戒惧、守底线。
夯“实”监督督导之责。高举监督检查、激励奖惩“牛鞭子”,推动纪律教育往深走、往实抓。一是与“面子”挂钩。一方面,通过知识测试、知识问答以及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各级抓纪律教育情况,对抓而不实、抓而不力,加大点名通报曝光力度;另一方面,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让违纪违法者丢面子,让意欲腐败者受警醒。二是与“票子”挂钩。把抓纪律教育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处理处分情况与村(居)绩效工资挂钩,既受到党纪惩处,又受到扣除绩效惩罚。三是与“位子”挂钩。充分发挥纪律教育在干部选育管用上的“指挥棒”作用,让不担当、不作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干部挪“位子”,把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廉而有为的干部任用到重要岗位上来,让“有为有位、无为无位、廉而有为有位”的理念深入人心。(沙湖镇党委书记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