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通讯员刘晓芬)为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中的应对能力,通山县司法局携手通山县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了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县司法局精心组织,邀请了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团队、法制部门负责人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参与旁听。
此次旁听的案件聚焦于富水湖河道、湖泊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未及时处理的行政争议。由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原由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的水资源、水行政监察违法查处职能已转至县农业农村局。庭审核心争议在于两部门是否充分履行了监管职责,特别是对新鹿港湾违建的处置是否到位。庭审中,两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均亲自出庭应诉,并就违建的后续处理表达了积极态度。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石裕刚承诺,将以此案为鉴,严格依法办事,全力配合职能划转后的执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东则表示,将积极适应改革,勇于担当,确保本单位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同时深入了解公众需求,持续改进工作。
据悉,通山县司法局计划将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加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法治通山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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