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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嘉鱼法院公开审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彰显生态司法保护力度

2024-09-10 12:00:58 咸宁网 6345℃

咸宁网讯(记者叶子通讯员方琴杨涵)8月23日上午,嘉鱼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桩引人注目的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件,涉案被告人尹某某、王某某、向某某因共同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黑水鸡而站上被告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年初,被告人尹某某、王某某、向某某携带抄网、音响、强光头灯等非法狩猎工具,潜入嘉鱼县高铁岭镇大岩湖畔,对栖息于此的野生黑水鸡实施了猎捕行为,共计捕获黑水鸡76只,经评估价值高达22800元。这一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平衡,也触犯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经咸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权威鉴定,涉案黑水鸡系国家明确保护、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及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非法猎捕行为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庭审现场,三被告人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表示无异议,并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展现出真诚的认罪悔罪态度。他们一致表示,未来将积极投身于生态保护事业,从过去的“环境破坏者”转变为坚定的“生态守护者”,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为保护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贡献自己的力量。

嘉鱼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的合议庭成员对三名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给予了正面评价,并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此案的审理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嘉鱼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嘉鱼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始终,通过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用司法之力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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