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郭蓉、通讯员章和开、王亚玲报道:9月3日,咸安区一家混凝土运输公司负责人童某对撒落混凝土污染路面违法行为感到懊悔,并自觉履行区城管执法局予以的2000元行政处罚。这是区城管执法局首个利用“非接触性执法”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的案例。
8月26日上午11时许,咸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永安片区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桂乡大道际华园红绿灯路口处有大量混凝土洒落在路面,污染路面近十米,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行车安全。执法人员迅速对路面的混凝土进行清理,并向交警部门申请协查,调取交通路口监控视频。
经排查,发现该路段路面污染系当天上午9时58分,一辆混凝土搅拌车经过时所致。
执法人员锁定肇事车辆后,与运输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面对城管执法人员出示的视频监控照片等确凿证据,当事人承认路面污染是因公司混凝土商砼车密闭不严导致泄漏抛撒。
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对运输公司予以2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清扫冲洗污染道路,恢复路面整洁。
此次“非接触性执法”成功查处污染路面案件,有效破解了渣土执法情况复杂多变、查处难度大等问题,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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