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日报讯(通讯员浠检宣)8月27日,《检察日报》发表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洪斌署名文章,推介该院拓宽监督渠道、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方面的经验做法。
浠水县检察院将法律监督放在与批捕起诉同等重要的位置,检察官经常登录“两法衔接”平台查看执法信息,挖掘监督线索,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应移送而未移送的刑事案件线索,及时与行政执法机关取得联系,依法监督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大依法提前介入力度,引导侦查办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深挖线索,以会商研判和协作配合推进成案,形成监督合力。
2022年4月,该院在“两法衔接”平台上发现,浠水县住建局对王某危险作业案未主动报告司法机关,且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检察官通过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并实地调查走访,认为涉案人王某在闹市倒装并销售煤气罐具有重大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遂依法监督县住建局对该案立案调查,并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后,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根据该案撰写的检察建议,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
该院聚焦类案监督发掘线索,推进溯源治理。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针对公安机关在办案实体和程序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公安机关、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管理,依法规范办案,注重建章立制,助推诉源治理取得实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监管漏洞、安全隐患等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有针对性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以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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