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闻网讯(通讯员余常家余峰)“你好,请问是永佳河镇综合执法中心吗?我有问题向你们反映……”9月3日上午,红安县永佳河镇综合执法中心接到热心村民举报,有人在尾斗山村龙头沟湾道路两侧倾倒建筑垃圾,影响村民安全出行,请求执法中心调查处理。
接到举报后,中心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查,倾倒建筑垃圾的系尾斗山村村民刘某,因自家房屋装修,擅自将建筑垃圾运至附近随意倾倒。中心执法人员联系当事人刘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刘某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刘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同意积极改正。
当日下午5时,刘某自行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鉴于其认错态度诚恳并积极配合整改,且是初次、主观故意不明显、危害后果轻微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刘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参与现场处理的尾斗山村党支部书记程利群说:“首违不罚能教育群众,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让基层干部做思想工作更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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