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付凡格喻华明)近日,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创新应急管理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等方面的作用。
《管理办法》将各类市场主体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信用等级,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
对不同等级的信用主体,在检查频次、安全标准化评审、资质认证、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
对纳入信用A级的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减少执法频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企业,还开展联合激励。
对纳入信用B级的企业,实行“主动帮扶”,开展常规监管执法检查。
对纳入信用C级的企业,实行“重点抽查”,加大执法频次,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在国家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
对纳入信用D级的企业,实行“全量体检”,除加大执法频次外,还开展“联合惩戒、公示违法行为、暂停项目审批、实施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项目申报和财政支持方面予以限制”等措施。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级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提高监管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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